本港各主要政黨一直以來沒有公開全部黨員名單,原來可構成違反《公司條例》。根據法例,任何以擔保有限公司名義成立的政黨,必須公開公司成員(黨員)名單,並供公眾查閱,否則均屬違法。不過,立法會三大政黨民建聯、民主黨及自由黨均稱不清楚有關規定,而一直表示不會主動公開黨員名單的公民黨,日前迫於形勢已向索閱人士交出該黨一百四十五名黨員名單。
《公司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以擔保有限公司名義成立的政黨,不但要公開成員人數及名單,而且要備存一本成員登記冊,列出所有成員或黨員的姓名、地址、加入及退出的日期,並放在公司的註冊辦事處以供公眾查閱,若果任何人要求登記冊副本,公司要在十日內送交有關人士,而登記冊亦需要保留三十年,否則即屬違法。
違者可判處罰款 法例又訂明,若有關公司未有遵從規定達十四天而構成失責,公司及其每名失責高級人員均可處罰款,若持續失責,則可按日計算罰款。據悉,民主黨多年來一直沒有公開黨員名單,屬於違法,該黨會盡快整理有關紀錄供公眾查閱。自由黨副主席周梁淑怡表示,該黨沒有隱藏黨員身份,但亦不會主動公開,若任何人有意查閱,該黨樂意提供黨員名單,但她指現時沒有規管政黨的法例。
身兼民建聯中常委的律師蘇錦樑指出,民建聯是同樣以有限公司名義成立,他相信該黨已備存一本登記冊供公眾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