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年以來牽連最廣、涉及官員層面最高的「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的主犯賴昌星,潛逃加拿大七年後,加拿大政府預定下周五(二十六日)將他遣返中國,加邊境服務局一度將賴昌星拘留以防他逃亡,但移民局審裁官十八日聆訊後,認定賴昌星無逃亡風險,同意讓他保釋。賴的律師已申請暫緩執行遣返,下周二法庭是否接納申請將決定賴昌星的命運。
提出暫緩遣返申請 賴昌星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師拉森表示,昨日已向聯邦法院提出暫緩遣返賴昌星的申請,並且提出否決移民部的遣返風險評估,希望法院能在下周二開庭,如果法院不受理,可能會再向國際人權法庭提出申訴,以暫緩遣返的執行。據了解,如果聯邦法院接納賴昌星申請的話,他被遣返的問題還可以延遲九個月至一年。
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十六日通知賴昌星及他的代表律師,指對賴昌星所做的遣返前風險評估,認定他返回中國後並無遭處決或迫害的風險。負責遣返工作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已預訂二十六日遣返賴昌星的機票,以及備妥相關文件,邊境服務局認為,由於賴昌星「仍有充裕資金可動用」,有潛逃的風險,邊境局人員十六日晚一度將賴昌星拘留等候遣返。
據悉,賴昌星十六日晚被轉送到拘留中心期間,以為會被即時遣返,曾以頭撞向鐵柱,再假裝昏迷。不過,賴昌星其後聯絡其代表律師,十八日向移民及難民局申請撤銷拘留。
其律師在移民及難民局內,以視象會議與在拘留中心的賴昌星陳情,要求撤銷拘留,其中一個主要理由是指賴昌星其實在拘留及遣返風險評估前數天,已從香港某些渠道,獲悉評估結果,但他並沒有借機會逃走,以證明他表現良好及會繼續留下來。審裁官金恩聽取提證後,認為賴昌星過去六年基本遵守對他作出的限制,認定賴昌星無潛逃風險,裁定讓他保釋。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昨天表示,賴昌星是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案發後逃到加拿大,企圖借向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逃避中國法律懲處,中國政府在遣返賴昌星問題上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要求加方將賴盡快遣返回中國,接受法律的公正審判。
前妻及子女分開處理 至於賴昌星前妻曾明娜及三個子女,由於他們名分上已經分開,故會分開處理,他們將會於本月底確定遣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