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患有骨癌九歲男童,昨日凌晨在慈雲山住所睡覺期間,病情突告惡化陷入昏迷,救護員將他送院搶救後,證實死亡。
該名癌童姓崔,與家人住慈正正康樓一單位,一年半前,崔童因右腳長期痛楚,經醫生檢驗後證實右腳出現骨瘤罹患骨癌,癌細胞已擴散至身體其他部分,醫生診斷為末期癌症。
家人頓時晴天霹靂,崔母(四十一歲)陪同兒子展開一連串治療,對抗癌魔,前晚十一時許,崔童上床就寢,至凌晨一時許,母親起床查看兒子情況,赫見兒子面色大變陷入昏迷,腫脹不堪的右小腿骨瘤出血,連忙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將崔童送院搶救,惜送院後證實不治。
港大骨科及創傷學系副授葉永玉指出,骨癌屬於骨骼組織病變,惡性腫瘤可能會腫脹出血,癌細胞可擴散至身體各器官,導致器官衰竭,患者會消瘦及體重下降,醫生需視乎病人年齡、腫瘤的範圍,包括牽連的血管、神經線等等,決定如何治療,必要時病人或要截肢,切除受癌影響的腫瘤。
原發性骨癌難預防 骨科醫生潘德鄰表示,骨癌分為原發性及繼發性兩種,在本身的骨骼上長出惡性骨瘤,稱為原發性骨癌,它在眾多癌症中雖然十分罕見,但大部分發生在兒童身上,特別是十至十五歲的兒童,它的毒性非常強,擴散速度極快,可擴散至肺、肝、甚至腦部,可惜迄今醫學界仍未能斷定原發性骨癌的成因,故難以預防。
另外,百分之九十五的骨癌,屬於繼發性,它是由身體其他部分的腫瘤,轉移至骨骼,例如大腸腫瘤或乳房腫瘤,而該種繼發性腫瘤,一般發生在成年人身上。由於惡性腫瘤不斷侵蝕骨骼及附近組織,故患者會感到骨骼長期劇烈痛楚,但它與一般關節疼痛及骨痛有別,一般痛症患者在休息或坐下時,會減輕痛楚,但骨癌患者「唔郁都會好痛」。
患骨癌男童送院後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