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政府為栽培未來之問責局長,有意設政治助理之職,招募年輕政務官或其他有志之士加入。如以人力發展角度看,及早培訓,以作職位繼承安排,無可厚非。但如果此職位也像現時局長般需問責,任職後動輒因推行某政策失敗而需引退,可算是毫無吸引力,亦甚多局限。
政務主任職系過去確為香港培養了不少高官。政務官可多次升遷,學習及涉獵多個政策範疇,廣結脈絡,方成大器。故政務工作需長遠投資,也須有合理報酬及穩定之環境,才令年輕才俊放棄其他專業選擇加入政府。
如今推出政治助理,既非公務員之主流,只屬短期合約,又無長遠人事規劃,更無良好學習環境;推行政策時,有勞無功,動輒得咎,政策由行政議會通過了,也未必得立法會支持,勉強硬銷,民意也未必支持,甚至需鞠躬謝幕,但以未必可重返公務員體系,而其上司只需「揮淚斬馬稷」,政治助理頓成代罪羔羊。何以當公務員般免於政治責任?
或派他們擔任游說工作,他們除了參加會議、取資料、寫報告外,還須陪吃飯、伴品茗,早上陪暢泳、晚間送返家、上廁所、進馬場,只為為局方向權貴作說客,且不說是否有失斯文,總談不上是作育英才的良策。擔任政治助理者不乏精英專才,與其如此辛勞而無所得,或早就不會考慮進場。
如此看來,這樣的政治助理制先天不足,更多局限,不如公務員般穩定,也不及中央政策組僱員之專注,成功機會恐怕不大!
民主黨公務員及資助機構政策副發言人.李建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