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方針對娛樂場所成為夜蒲青少年流連之所,昨凌晨大舉搜查區內四間熱門夜場,在四小時行動中,共帶走四十一名未成年男女,全部帶署問話後,通知家長接回,並向涉嫌違例娛樂場發出警告及票控。行動中,警方並拘捕四名藏毒男子及一名通緝犯。
消息稱,夜蒲青少年在娛樂場所內,經常成為毒販對象,向他們供應「搖頭丸」及「冰」等毒品,該等夜場儼如罪惡溫床,警方已不斷突擊搜查,每次都成功檢獲毒品,警方為免青少年沉淪毒海,已手全力打擊。
昨凌晨二時,警方再展開新一輪行動、出動旺角警區反黑組、衝鋒隊、特遣隊、特別職務隊及軍裝警員,並聯同食環署共派出六十多人,分批到旺角道及上海街四間娛樂場所搜查,警員帶同緝毒警犬,警員在場內向顧客逐一搜身及查閱證件,發現一批未成年青少年。
拘四涉藏毒男子及一通緝犯 至清晨六時行動結束,警方共帶走廿男廿一女未成年人士,全部帶返警署,再通知家長到警署,警員予以警誡,始讓他們離去。由於有關娛樂場所容許未成年人士入場,食環署向其中三間娛樂場持牌人發出警告,及向一個娛樂場所作出票控。
警方在行動中拘捕四名男子(廿至卅歲),檢獲五十七包「K仔」、五包「搖頭丸」、五包「冰」毒及四支大麻;另拘捕一名廿四歲男子,他涉與葵涌一宗傷人案被通緝。
警方在夜場帶走未成年男女,是根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法例規定警署警長或以上職級警務人員,可將看來需要受照顧或保護的兒童或少年,帶往收容所或其認為適當的地方,而被帶往收容所的兒童或少年,可一直被羈留至被帶到少年法庭為止。需受照顧或保護兒童或少年,是指曾經或正受到襲擊、虐待、忽略或性侵犯者。
一名涉嫌藏毒男子被警員拘捕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