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執政七年的經驗說明,政府不能單靠公務員回應社會日趨政治化的訴求,還要建立團結一致的執政團隊,在政治上向社會和市民問責。○二年設立主要官員問責制是回應訴求的第一步。設立局長助理,應視為完善問責制的第二步。事實上,不論議會制或是總統制的地方,類似局長助理一類的幕僚職位已經日趨重要,設立局長助理的職位可謂大勢所趨。
充當左右手處理敏感工作 現時十一名問責局長分掌不同的政策範疇,大多職務繁重,分身不暇,例如福局局長要兼顧醫療生、社會福利及漁農業發展工作;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則要處理公共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議題。局長助理可充當局長的左右手,協助局長處理游說、聯絡,以及向政黨討價還價等不方便由公務員進行的政治敏感工作。另外,從政治人才培養的角度考慮,局長助理一職亦可視為磨練未來局長的平台,建立香港的政治人才庫。
然而,要局長助理發揮這些功效,有兩點要特別指出。第一,局長助理的職位應盡量開放給不同界別的政治人才,特別要避免全部由公務員壟斷,令到此等職成為年輕政務官的升官捷徑,否則便難以發揮培訓人才的作用。第二,建議是必須以確保公務員政治中立為目標,局長助理必須與現有公務員體制有比較清晰的分工,讓公務員集中處理行政管理和執行工作,而政治的工作,則交由政治任命的局長助理負責,貫徹問責制的執行。
新論壇理事、油尖旺區議員•羅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