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去年底發表報告炮轟屋宇署前任署長梁展文在嘉亨灣事件中處理不當,令庫房少收一億二千五百萬元,梁隨即聘請私人律師提出司法覆核,質疑審計署的報告。惟在三人獨立調查組近日發表對梁展文有利的調查報告後,梁展文也「見好就收」,向高院申請撤回訴訟,昨獲法官夏正民批准。
本報昨日致電事件主角梁展文,但其菲傭表示梁仍身處美國,最快下月初才回港。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發言人則表示,知悉梁撤回司法覆核的申請,今次案件屬梁與審計署之間的問題,該局不便評論。
審計署鬆了一口氣 審計署長鄧國斌則歡迎高院法官夏正民批准撤銷梁展文司法覆核的申請,昨晨他收到法庭通知後,亦「鬆了一口氣」。鄧國斌指出,該署一直不希望梁申請司法覆核,因為政府要耗用公帑聘請律師進行訴訟;審計署亦要騰出人手應付,自梁去年十一月就審計報告提出司法覆核後,審計署的嘉亨灣調查小組亦被迫押後解散,以便準備法庭資料及文件等,令該署人手呈現緊張。
至於今次梁展文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審計署的公信力,鄧國斌表示,事件並無影響審計署的工作,公眾甚至特首亦對審計署工作表示支持。他認為此事反而有助提高市民對審計署的認知,又指審計署會繼續努力工作的。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成員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表示,立法會早前已一致通過動議,支持帳委會指梁展文犯錯的結論,有關梁展文需否負責的爭議,已經告一段落,希望各方都吸取訓,向前看。但有關官員行使酌情權的問題,帳委會繼續跟進,避免政府重蹈覆轍。帳委會成員民主黨鄭家富指出,特首委任的調查小組指梁展文無犯錯,梁展文隨即撤回司法覆核,令人質疑兩者是否有關連,政府與梁展文是否已私下達成和解協議,將市民蒙在鼓。
案件編號:HCAL153/2005
屋宇署前任署長梁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