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昨凌晨出動卅名職員,摸黑掩至元朗一貨倉,有如「攻城」以木梯爬過圍牆,搗破非法雞場,檢獲百多隻活雞,及一批已的雞及冰鮮雞鴨。懷疑有人「有定單、無雞牌」,故將貨倉作「房」私下販賣牟利,一名女子被捕。
現場為白沙村佔地約一千平方公尺的貨倉,建有多間鐵皮屋,貨倉有石牆圍繞,途人難以察看內情況。
食環署較早前接獲線報,指有人在上址非法雞,及將雞隻售予區內的小販,該署經調查及掌握情報後,昨日凌晨四時採取行動,由元朗區環境生總監林錦江帶隊,率領卅五名特遣隊員掩至貨倉埋伏,部分穿上迷彩制服,他們在大閘外架起三公尺高的長梯,爬過圍牆入貨倉,鎖定目標鐵皮屋監視,發現有人在鐵皮屋內雞,並將好的雞隻,隨便扔在地上,職員監視一小時後,認為時機成熟衝入屋內將姓楊(四十二歲)女子及一名男子帶走。
職員檢獲一百五十隻活雞及六十隻雞隻,部分已雞隻浸在水中,另有十三隻冰鮮鴨及九隻冰鮮雞,冰鮮雞鴨均用膠袋盛載放在雪櫃內,膠袋上印有「東莞包裝」的字樣。
被捕婦人控無牌雞 此外,職員發現盛載活雞的膠籠印有「漁農處」的名字,懷疑有人在家禽批發市場取得活雞後,運到該處非法雞出售。
食環署調查後拘捕楊,她被落案控以無牌經營新鮮糧食店及食物業處所不潔罪名,而被帶走的男子經調查後,相信他只是在場,與案無關獲釋放。
根據《食物業規例》,無牌經營新鮮糧食店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入獄六個月,另加上每日罰款九百元。該署亦規定要領取牌照,才能活雞販賣。此外,為防止禽流感散播,食環署將每月十日及二十五日,定為家禽檔位休市清潔日,檔戶清潔時必須暫停營業;而在今年二月十三日,禁止散養五類家禽,包括雞、鴨、鵝、鴿及鵪鶉,違者最高罰款五萬至十萬元。
家庭醫生關嘉美對於在全球禽流感陰霾下,有人非法雞,感到震驚,直斥非法雞不但威脅自己健康,一旦爆發禽流感,更拖累香港經濟。市民食用非法雞場的雞隻,即使將雞隻「煮熟煮透」,也難保證安全。
鐵皮屋內環境生惡劣,職員檢查被鮮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