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惠儀報道】政府立例反種族歧視之路一波三折,最初定於○四、○五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最近卻表示今年七月立法會休會前也難成事,即可能須延遲兩個立法年度。他指有技術和法律上問題尚待處理,而商界擔心新法例影響招聘海外人才、育界需作調校等也需時解決,希望草案能在今年內提交。
當局○三年宣布擬立法禁止種族歧視,並計劃○四、○五年度提交草案予立法會,時間表經數度押後延至今年七月。
仍期望年內提交草案 負責有關工作的余志穩接受本報查詢時說,條例的草擬工作已踏入尾聲,但基於技術和法律問題,加上仍未取得部分團體共識,例如有商會和大企業擔心條例會限制公司以不同福利條件聘請外來人才,育界亦有指需時準備,料七月前提交立法會有困難,但仍期望今年內能完成。
香港美國商會會長梅三樂雖對本港立法反種族歧視表示歡迎,但認為港府建議中的條例草案有模糊之處,使外籍僱員的額外福利可能與種族分級混為一談。他強調部分公司為外來員工提供房屋等附加福利完全與種族無關,法例應清晰界定豁免。
余志穩則說,港府一向規定,僱主如在本地招聘不到具某些知識或技能的人士,港府才會發工作簽證予從外聘請的僱員來港,故在現建議的條例下,僱主已可引用有關理由作法律解釋。促進種族和諧諮詢委員會成員、香港融樂會總幹事王惠芬對立法再受拖延表示失望和震驚,指政府已展開多年游說,期間草案提交立法會的時間已押後三次,第三者壓力不應再是阻礙立法的理由,被歧視的少數族裔人士已等得太久。基督勵行會經理SharmilaGurung亦促請當局盡快立例,否則少數族群的就學、就業等障礙難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