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死不退款責在社署 18/05/2006
隨本港人口老化及年輕人外出工作無暇照顧家中長者,長者入住私營安老院需求遞增,日前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六成私營安老院舍不會因院友中途退住,按比例退還月費予院友家屬,即使院友身故,亦有五成院舍拒退還按金。「東方民意」調查發現,八成半受訪巿民對於院舍不退還月費的安排感到不合理,九成人贊成社會福利署訂立私院收費及退款條款,違反的私院要受罰。
本港現約有五萬名長者居於私營安老院舍,但私院服務良莠不齊,消委會去年接獲三十二宗有關安老院的投訴,主要涉及收費和按金問題,較前年十四宗飆升逾一倍。「東方民意」訪問五百四十名十八歲或以上市民,結果發現,五成三受訪者認為,私營院舍院友中途退住,院方以找不到新院友承接床位,而不按比例退還月費,做法非常不合理,三成二人亦認為不合理,只有百分之四認為安排合理。
近六成人指私院無理 消委會披露,有私院長者突然身故,院方職員以家屬「未有給予院方一個月通知退住」為理由,拒絕發還一個月按金。「東方民意」調查發現,近六成人認為私院這種做法屬固執橫蠻無理,二成六覺得院方是向死人斂財;只有百分之八受訪者認為退款安排屬院舍商業運作,不退款問題不大。
負責安老院發牌的社署,只規管院舍的消防安全、人手以及護理人員質素等方面。社署指出,由於私院屬於商業模式經營,收費水平及項目不受社署安老院牌事務處規管,但仍要求院舍對收費資料保持高透明度。調查發現,七成七受訪者認為,社署沒有規管私院收費及退款安排,是因為社署監管不力。
另外,對於有建議社署訂立私院收費、雜費以及退款等條款,強制私院遵守,違規者須被扣分或公開院舍名單,以示懲戒,有七成人十分贊成此建議,兩成市民亦表贊成,顯示大部分受訪者認為,社署應該考慮進一步規管私院收費,以加強對長者的保障。
私營安老院質素良莠不齊,市民入住前應比較各類收費。(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