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槍擊案中英勇殉職警員曾國的前上司、有「辣手神探」之稱的現任九龍城區總督察鍾志明,早前指遭一名的士司機以「唔識路」為由拒載,司機其後被票控,昨在荃灣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自辯時反指,是鍾上車「折頭」不遂後疑不滿,更隨即以扭傷頸為由要求他停車,及後兩名交通警巡經現場,先行替鍾截來另一架的士離去,另他自行循民事追討車資;至兩周後他才「突然」收到告票始知被控拒載。案件本周三裁決。
證人鍾志明昨供指,去年七月六日接近凌晨二時,他休班後於太子太平道乘搭男被告李卓斌(五十七歲)駕駛之的士往魚涌南豐新,期間被告先後以「太夜不入港島」及「唔識路」拒載,鍾加以指摘並表示可「帶路」,惟被告無依「過海路線」轉入公主道,鍾遂他停車,被告解釋「唔識路」,鍾提議報警處理,期間兩名交通警巡經現場,鍾轉乘另一的士離去。
裁定表證成立的被告,自辯時卻道出另一版本,他指鍾上車後即要求「車費打折」,他拒絕後鍾即他「駛埋一邊」,他向鍾表示若想即時落車要付十五元起錶費,鍾感錯愕遂他「駛去一個無客的地方畀我落車」,被告無奈遵從。至公主道時鍾突質問他為何不轉入去,被告隨即扭,車頭並已進入公主道口,惟此時鍾突聲稱扭親頸,他停車及向通訊台表示有客受傷要代為報警。
「遇長途客萬中無一」 被告續稱,期間兩名交通警到場了解事件,當時其咪錶顯示四十多元車資,他欲「大事化小」,遂向警員表示可象徵式收鍾廿元了事,但鍾卻以粗口大罵:「×你的士佬!一個仙我都唔會畀!」
已經任職了三十五年的士司機的被告指,熟悉港九新界七成區域,本身住港島二十年,亦去過南豐新無數次,絕不會「唔識路」;加上遇上如鍾的「長途客」屬「萬中無一」,他不會傻至拒載以自毀飯碗,從業多年亦無試過被控拒載,不明白何故今次無端被控。
案件編號:KCS25646/2005
有「辣手神探」之稱的鍾志明早前臂纏黑紗出席下屬曾國的喪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