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歌手周華健被指任兄長擔保人,而被建築公司入稟追款逾千萬元一案昨續審。周華健昨繼續作供,他細說唸書時代在球場被欺負時三哥挺身而出,但因三哥的欠債行為而損害兩人感情。而一直在香港樂壇有頗理想發展的周,因恐怕在其音樂製作公司任股東的三哥欠債惹起種種麻煩及稅務問題,故「被迫」放棄香港市場,轉而在台灣發展歌唱事業。周華健當庭形容,三哥是罪人,而其外籍妻子更「憎到佢(三哥)想殺佢」。
周華健昨供指,三哥任其音樂製作公司的股東,用了他很多錢,「兄弟方面佢(三哥)好對唔住我,我成日都想懲罰佢,鬧佢又好,打佢又好,但都唔番錢﹗」周又指因三哥欠債,令他恐怕在香港出入境時有稅務的麻煩,「三哥畀好多麻煩,令我放棄香港市場,要留番台北同台灣的市場」。
「唔知醜好丟架」 直至○○年七月,三哥帶原告公司董事蔣文輝到酒店找他,當時周以為蔣只是歌迷及三哥的生意拍檔,惟會面一小時後,周才發現其三哥只是想他簽擔保,周憶述稱,對方沒有出示足夠文件讓他看,三哥又表示只涉及數十萬元等,於是在滿腔憤怒中簽署擔保文件。
周作供提及三哥時顯得嬲怒,多番形容三哥「好唔知醜」、「好丟架」,又表示「我阿哥係罪人」,曾透過家人斥罵三哥。周今日繼續作供。
案件編號:HCA3121/2002
周華健昨在庭上形容其三哥「好唔知醜」及「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