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自然護理署以打擊走私為由,在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實施進場人車資料登記措施,一度引起批發商不滿,但新措施推出一周,昨日二十多部在海魚批發市場購貨的貨車拒絕進場,只停泊在魚類批發市場外路邊交收;進場登記亦簡單化,商戶指有關制度已名存實亡。
進場一次需三十元 逾二十輛購買海魚的貨車在昨日凌晨三時許,一反過去一周進入副食品市場停車場上貨的做法,只停泊在批發市場對開的欽州街西及連翔道一帶,接收由工人用手推車由魚市場運送海鮮到來上貨,有投訴指涉嫌違反雙黃線廿四小時不准停車規例。
警方發言人表示,交通警員到場調查後,發現有逾二十輛貨車在上貨,對交通未造成阻塞,因此只勸喻司機開車離開,未有發告票檢控。
漁護署指有關貨車部分是到海魚批發市場購貨,在副食品市場外違例泊車,阻塞通道,魚類統營處會和海魚批發市場商戶商討,增加較接近海魚批發市場時租車位數目應付需要。
有不願透露姓名魚販買手則表示,進場一次停車費用至少二、三十元,會加重成本負擔,自有長沙灣批發市場以來,都把貨車泊在場外上貨,和走私魚沾不上邊。
一直反對新法登記制的香港入口蔬菜批發商會會長袁昌表示,登記措施實行一星期,並未對生意造成影響,而近兩三日查證及登記趨簡單化,有進場車輛只登記司機一人資料,乘客毋須登記,有人揮一揮手即獲通過,登記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