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顧問委員會勞資雙方就訂立最低工資問題仍未達成共識,勞方委員堅持立法,但資方只願意以約章方式,鼓勵僱主在保安及清潔兩工種推行最低工資。勞工處承諾在三個月內提交適當方案供勞顧會再次討論,有關議題暫毋須交由策略發展委員會討論。
勞工處昨在會議上,簡介在一九四○年制訂的《行業委員會條例》,根據條例若某行業僱員認為行內薪酬低於合理水平,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根據行業委員會的報告,訂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率。勞工處原希望研究更新該條例的可行性,而毋須訂立新法例推行最低工資。
條例過時千瘡百孔 不過,資方委員何世柱會後表示,有關條例從未使用,是極度過時及千瘡百孔,資方原則上不希望立法,但願意在清潔及保安兩個薪酬偏低行業推行最低工資。另一資方委員劉展灝(圖右)表示,商會願意透過約章形式,鼓勵僱主在該兩個行業推行最低工資,他認為勞資關係未必只有透過立法才可解決。
另外,勞顧會昨亦討論修訂《僱傭條例》將佣金納入工資計算僱員補償,勞工處認為計算方法應以僱員離職前賺取的最後一個月薪金計算,勞方支持建議並希望盡快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