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停職的34歲男警務人員涉嫌「洗黑錢」及「詐騙」於去年1月16日被捕,他已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今日(6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執法人員於去年1月16日,在上水、粉嶺、屯門及葵涌拘捕8男4女(28至68歲)共12人,其中7名男子(28至39歲)為休班警員,涉嫌「洗黑錢」。該12名人士涉嫌在2017年至2024年期間利用22個銀行戶口清洗由犯罪活動所得的懷疑犯罪得益,涉案金額約1,050萬港元。當中兩名警員再因將自住按揭樓宇於2019年至2024年期間出租,另涉嫌「詐騙」被捕。
經深入調查後,人員其後於去年9月26日在灣仔區再拘捕一名38歲休班女警,涉嫌「詐騙」。該名女警與其中一名於較早時被捕的39歲男警,合共被控一項「欺詐」罪,該名男警亦被控另一項「欺詐」罪。該8名警員已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