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師傅自掏腰包挽救公司,以為可藉此成為公司股東,惟公司終被財團收購,麵包師傅股東夢碎後復遭解僱,盛怒下與大專生朋友合謀向財團發出恐嚇信,聲稱會在麵包內加入哥士的粉,勒索財團二百萬元。麵包師傅與大專生早前認罪,法官直指麵包師傅雖對麵包店前途充滿希望,但不能藉此損害他人利益,若落毒消息向外發布及見報,則對香港市民帶來驚慌,因相信被告犯案並非一時之氣,亦非僅為洩憤,故麵包師傅被判囚三年四個月。
兩名男被告,包括首被告黃冠毅(卅歲)及次被告張浩麟(廿二歲),早前承認一項勒索罪名,控罪指兩人於去年九月九日至十六日間,勒索仁和貿易有限公司的一名主要股東二百萬元。
盼救公司圓股東夢 現於香港大學校外進修部進修資訊科技學位課程的次被告,因將考畢業試,法官早前考慮不欲對他的一生造成遺憾,遂酌情准他保釋外出至下月廿一日待考試後始判刑。
法官昨判刑指,被告雖對麵包店前途充滿希望,但不可以此為由損害他人利益,法官相信被告犯案並非一時意氣用事,亦非純粹為洩憤,若落毒消息外洩或見報,則對香港市民帶來驚慌,故以五年作量刑起點,認罪後判囚三年四個月。
控方案情指,受害的仁和貿易有限公司,是本港多間食肆及麵包公司供應麵粉的主要批發商,首被告自○四年於嘉蘭麵包公司當麵包師傅及經理,嘉蘭因欠下仁和大筆債項而被對方收購,他與多名員工遭解僱。期間他要求次被告為他以電腦打信,並承諾給予一成報酬。事後仁和股東收到匿名恐嚇信後報警,兩人終被拘捕。
案件編號:DCCC1227/2005
麵包師傅黃冠毅昨日被判囚三年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