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昨日透露,維港巨星匯的紀律聆訊早於去年十月完成,有關人員就紀律研訊裁決向特首作出申述,由於個案相當複雜,故政府仍在處理中,當局承諾會盡快完成個案,並向立法會交代。不過,多名立法會議員不滿政府將事件拖延太久,實在不可接受,促請政府速戰速決,以免開壞先例。當年主理維港巨星匯是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
平均需時二至三個月 二○○三年本港沙士爆發後,政府撥款一億元舉行維港巨星匯,以刺激本地消費及旅遊業,但巨星匯卻先後在○四年被審計署、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及特首委任的獨立委員會猛烈炮轟,政府更表明會吸取訓,並向相關公務員展開紀律聆訊。當年主理巨星匯是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昨日在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時透露,維港巨星匯的紀律聆訊在○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展開,至○五年十月三日結束,歷時一年,期間舉行十二節聆訊,每節半天。
她續說,有關人員早前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對紀律研訊的裁決向行政長官作出申述,現正在處理中,政府有定案後會向立法會匯報結果。她稱,絕大部分個案可於四個星期至三個月內完成,而過去三年政府處理向特首提出申述個案,平均需時兩至三個月審理,最短的個案只需十日,最長則接近八個月。
俞宗怡承認,部分較複雜的個案未必能在三個月內完成審理,但認為為額外、異常複雜的個案訂下審理的時限並不適當。多名立法會議員促請政府訂立審理時限,不能無限期拖延,余若薇則直言,個案已逾七個月,遠超於平均審理時間的兩至三個月,質疑政府的做法是否體現強政勵治。
民建聯劉江華不滿政府將事件拖得太久,直言事件擾攘至今仍未有結果是完全不可接受,認為事件已演變成政治問題,促請特首速戰速決,以免開壞先例,令其他接受紀律聆訊的公務員也可用同樣方法拖延聆訊裁決。他指出,事件引起公眾關注,涉及嚴重錯失,特首不應在事件投入任何私人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