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指屋署不公 餐廳覆核
2012-02-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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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建斜坡遭拒
申請人陳大文(譯音)是紅螞蟻的經營者,答辯人屋宇署。入稟狀指申請人○五年起租用上址,租約明年三月到期。署方○八年建議商場內增加輔助傷殘人士設施,由於申請人的餐廳有四成半座位設於較高平台位置,並須行三級樓梯(見圖),不便傷殘人士使用。申請人指若依照署方要求移除平台,需二百九十四天工程,建議改建一個小斜坡代替但不獲批准。紅螞蟻的市場及拓展經理李小姐及屋宇署發言人均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HCAL1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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