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振聰賣楠樺居地受阻
2012-02-1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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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的律師表示,遺產管理人去年底引用多名法官對陳的惡劣評論,聲稱要防止被陳「走數」,終成功獲法庭頒令凍結陳的財產。不過,遺產管理人早已知道有關惡劣評論,卻遲遲不申請強制令,直至去年底才提出申請,已構成延誤,其背後是另有陰謀,目的不是防止被「走數」,而是要陳提供保證金。
不點名轟龔如心產管人
陳的律師又稱,陳是楠樺居地皮的最終業主,上址現值四億八千萬元,陳正與一名有興趣買家洽談出售,又正與滙豐銀行及東亞銀行商討,打算將該地皮抵押給銀行商借一億五千萬元貸款,陳「套現」成功,所得款項足以支付遺產管理人的訟費有餘,加上高院早前已下令陳最遲須在三月一日向高院暫繳六千五百萬元,法庭毋須再凍結陳的財產。
當法官問及陳能否於本月底前用楠樺居地皮「套現」時,陳的律師不點名批評遺產管理人,指遺產管理人早前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了法庭的凍結財產命令,令陳有關「套現」計劃受阻。
須付今次申請失敗訟費
遺產管理人的律師表示,遺產管理人要待陳於去年十月終極上訴失敗後,才可申請凍結陳的財產,遺產管理人在申請強制令上沒有延誤。法庭以往對陳的品格有惡劣評論,不可輕信陳口講無憑的說話,也不應憑未發生的事情,解除凍結令。法官則指,無論陳「套現」是否成功,仍需披露財產清單,陳原本早已有六至八個星期時間披露,但至今仍未披露。法官最後拒絕解除凍結令,下令陳支付這次申請失敗的訟費,但把披露財產清單限期延至二月廿三日。案件編號:HCAP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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