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影視處淫審處選擇性告東方


2012-02-10 15:00
上一則新聞: 探射燈:增加審裁員不能解決問題

 

本港的淫審制度千瘡百孔,審裁準則一直引人詬病,負責巡查不雅及淫褻物品的影視處,一再被指選擇性執法,更刻意針對東方,制度成為打壓異己的工具。其中一個例子是○五年,當時三份報章刊登同一輯外國女星KellyBrook的性感照片,但影視處及淫審處在執法、評審卻全不相同,做法多重標準,引起社會各界嘩然。

○五年十二月,東方旗下的《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刊登女星KellyBrook性感打格照片,《蘋果日報》於同日亦刊登同一輯照片,而在港有售的外國雜誌《NOW》更未有在胸部打格。

「大衞像」照片評二級淪國際笑話



不過,淫審處卻將《東方》及《太陽報》的照片評為第二類物品,分別罰款一萬五千元及一萬二千元,但《蘋果》卻被放生,只評為第一類物品,至於刊登同一輯照片的《NOW》,影視處竟以只巡查書報攤及便利店為由,並無將雜誌呈交淫審處,變相豁免送檢,做法三重標準。

九四年,東方旗下的《東快訊》刊登一則附有「大衞像」照片的廣告,遭淫審處評為第二類物品,經上訴後才被列為第一類物品,當局藝術色情不分的行徑淪為國際笑話。

九五年,《東快訊》頭版刊登一篇名為「HopeforDidi」的圖文,講述一名臉部被嚴重燒傷的小童求助報道,照片被評為第二類物品,經上訴才被更正為第一類物品,法官並公開兩名審裁員的身份。

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直斥,影視處及淫審處執法不公,兼選擇性執法,而且執法多重標準,影響社會的價值觀及道德標準。劉夢熊批評港府班子停留在殖民地時期思維,將《東方日報》及《太陽報》等輿論代表報章視為眼中釘,無視法律的公平,以惡法存心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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