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從事陪月囚兩個月
2012-02-11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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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43歲,於今年二月七日持附有「商務」簽注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在深圳灣管制站被截查作入境訊問。訊問期間,被告未能提供她在香港商務活動的詳情。在進一步查問時,被告承認她其實是來港照料其內地僱主在港妻子及一對初生孿生嬰兒。調查顯示,被告人在其僱主於內地的公司從事雜工工作。
去年十二月,被告僱主的內地妻子正值懷孕後期,故招聘被告為陪月員。被告接受聘請,並來港在僱主妻子居住的服務式住宅內為其擔任家傭工作。該名僱主的妻子已在私家醫院預約分娩服務並於今年一月下旬在該醫院?堣U一對孿生嬰兒。
入境處現正繼續調查該名僱主及其妻子涉嫌觸犯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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