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姊誣告強姦 少年當庭獲釋
2012-02-0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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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與姑姐同住的被告,原被控兩項非禮和一項強姦罪。在他的代表律師申請下,裁判官裁定被告表面證供不成立,審訊終止。裁判官讚賞被告表現成熟,指若他對家人做出錯事,應該真誠道歉,重新生活。裁判官續稱,不批評胞姊的證供,相信被告的胞姊和家人仍然愛錫被告,要求他也要關心家人。
案件編號:FLCC70006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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