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禮霖被質疑濫用司法程序
2012-02-07 15:00
上一則新聞: 黃健靈四控罪表證成立
五年七度興訟未嘗一勝
原告董禮霖,被告梁健文、身兼屯門湖景邨區議員及屯門區議會副主席。無律師代表的原告陳詞指,政府一○年十月計劃在湖景邨安排於一所空置的幼稚園,轉做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被告卻在邨內掛上寫有「要求精神病服務中心遠離湖景邨居民」的橫額,原告認為橫額內容是排擠精神病人。
被告代表律師卻質疑,原告並非該區居民卻興訟,原告回應怕將來有議員「有樣學樣」,最終會連累居於中西區的他。
被告一方又指,原告過去五年曾七次就殘疾歧視向傳媒機構等興訟,其中他○九年控告《太陽報》的案件,在一一年更被裁定敗訴;而他在另一宗對東方報業的訴訟中,亦被剔除申請,直指原告在七次訴訟中都未嘗一勝。
原告則反駁指他在三宗訴訟中達成和解,又聲稱審理他與《太陽報》案的法官看法與人不同且犯錯,才令他敗訴,他強調並無濫用司法程序。
被告作供時,則指在區內掛上橫額,只是反映邨內居民的意見及感覺。他稱不覺得橫額及居民的想法有敵視精神病人,又指居民只是出於恐懼。
案件編號:DCEO1/2011
討論:
| 分享: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