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中途停牌四月諮詢
2012-02-0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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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早前非正式諮詢時,初步提出予市場討論的方案是,公司在交易時段內發布股價敏感資料公告,只需短暫停牌30至45分鐘,而復牌後最少有15分鐘予市場買賣。
若計及公司復牌後要有五至十分鐘的競價時段,才可進入持續交易時段的話,公司最遲要在當日下午二時五十分便要發放股價敏感資料公告,假設競價時段是10分鐘,也可在四時收市前有十五分鐘時間供投資者可買賣。
研特定時間「窗口」復牌
據悉,港交所初步研究,申請中途暫停交易的公司,其容許復牌的時間可在一些特定「窗口」,如「踏正」十五分、三十分、四十五分、或六十分等才可復牌交易,但未有最後定案。
市場另一關注點是股份在復牌後,如何處理之前排隊輪候購入或沽出的買賣盤指令,據悉,港交所傾向是停牌後,之前的所有買賣盤指令都要取消,有關的技術問題可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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