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老師座駕遭縱火
2012-02-0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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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經調查後,由於無自然起火原因,交警方列縱火案處理。警員聯絡任職小學體育老師的姓王(卅七歲)車主到場助查。他表示,前晚十時許,將車停泊在慈雲山沙田坳道,直至接獲警方通知,始知其車被人偷走,他並無與人結怨,故不明歹徒燒車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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