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鎘污染 懲處九官員
2012-02-0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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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當局昨在柳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廣西監察副廳長雷永達通報,河池市環保局局長吳海愨對龍江河突發污染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撤職。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李文綱亦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行政記過處分。市金城江區環保局環保監察大隊大隊長藍群峰、副大隊長韋毅,更因涉嫌瀆職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投化學品危及龍江生態
另據廣西龍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通報,河池市金城江區鴻泉立德粉材料廠存在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違法排污行為;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廠存在違法排污行為,與龍江污染事件有直接關係,涉事廠房已被行政處罰。
有生態專家質疑,若真是礦業冶煉過程中有廢水排入龍江,河水中超標的重金屬不會只有鎘,砷、鉛、銅等都有可能超標,一般鎘污染不會直接導致魚死亡,死魚也可能因其他毒素中毒,而且投入大量化學品除鎘,亦會危及龍江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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