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廉署三子特訓證人作供
2012-02-0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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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是廉署總調查主任曹永年、高級調查主任陳啟鴻及助理調查主任歐劍鋒(卅九至四十七歲)。
首被告:辯方有很多手段施壓
張青浩(三十九歲)在該窩輪案中承認串謀詐騙罪判囚廿五個月,現時服刑中的他供稱,二○○九年十二月三日即他為該案作證前一周,次被告駕車接他到廉署總部見面,他事前已把錄音筆啟動並掛在褲頭偷偷錄音。
庭上錄音顯示,次被告在車上已與張討論如何作供,抵達廉署後,首被告加入說辯方有很多手段向證人施壓,例如放料給記者,或是用眼「睥」證人等,叫張要以平常心對待;之後一邊播放廉署偷拍張與疑人交收錢的片段,邊教路張在庭上要如何解釋「人哋畀包嘢你,梗係錢嚟啦,要firm(堅決)啲,唔好話好似,要話我記得。」
之後首被告又要張「自言自語」地模擬作供情況,張便從入行說起,及後結識該案被告吳鎮濤,並提到買賣窩輪,首被告又說:「你記住,啲人唔明你哋啲證券買賣,要講終端機買賣。」首被告再教路:「畫公仔要畫出腸啲,增加成交量做乜啊?」張說:「吸引人買。」首被告即說:「直接啲,用呃,要答『呃』投資者、莊家及發行商三方面。」
期間,首被告要張訛稱他的錢因賭馬輸光,張感不安指「好耐無賭馬,怕被識破」。首被告便解釋,辯方可能會指張與執法機構有協議,從而不被追究張的家人可能涉洗黑錢,張即說:「無啊!」首被告又矯正他說:「要答唔同意。」
案件編號:DCCC3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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