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場所例憂淪打壓示威工具
2012-02-0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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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列明在公眾地方演講或講故事及進行展覽需先申請牌照。政府擬把經常舉行公眾活動的立法會豁免,立法會昨就建議邀團體進行討論。羅沃啟表示,支聯會成員李耀基前年因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豎立民主女神像,被執法部門以該條例檢控,擔心條例會成為打壓示威活動的武器,認為如今討論立法會應被豁免,亦反映條例「去到荒誕地步」。
曾蔭權起錨騷亦無攞牌
李耀基稱,現時不少學校會舉行開放日或公眾論壇,期間會有人表演及演講,擔心學生或公眾會誤墮法網。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亦質疑︰「曾蔭權喺叫起錨時有冇申請牌照﹖依家特首參選人演講時有冇申請牌照﹖」又認為現時示威等活動已有保安條例等監管,無需要再申請牌照。
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謝詠誼表示,就有關條例○七年至去年均有檢控個案,政府不會選擇性執法打壓政治活動,食環署審批有關牌照申請時,亦不會考慮活動是否涉及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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