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署內被姦 少女告一哥索賠
2012-02-0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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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患抑鬱情緒未穩定
現年廿二歲的原告人昨日沒有到庭,由律師代表出庭。律師指案發後她患上抑鬱及焦慮症,情緒未平復,需要較多時間才能錄取證人供詞,原告一方亦將傳召四名證人出庭作供。聆案官指由於大部分案情控辯雙方均同意,原告人毋須錄取詳細供詞,決定多給五十六日錄取供詞,案件將於七月廿七日再提訊。
聆案官又指得知原告人傾向不作調解,且缺席上次的調解會議,不過聆案官仍希望雙方能作調解,並希望原告出席調解會議,並頒令與訟雙方於六月六日前書面交代調解進度。
案件編號:HCPI55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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