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性交轉運 上訴獲減刑
2012-02-0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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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判詞指上訴人歐陽國富,於原審時承認交合法事不涉口交,惟證供顯示上訴人每次均要女事主口交;另外上訴人曾稱進行交合法事時「仙師」上身,不知道身體反應,但他卻能說出性交細節。
司機藉詞起命盤改命
上訴庭認同原審法官指案中的性交轉運是虛假藉口,駁回其定罪上訴;但認為總刑期明顯過重,決定減刑。上訴人被控在○七年四月至十二月間,藉詞替女事主起命盤改命九度性交,令事主懷孕及墮胎。
案件編號:CACC4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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