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拒公布領匯赤柱違規
2012-02-0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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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書面回覆李永達就赤柱廣場疑違規擴建的事件時表示,根據地契規定,馬坑邨包括赤柱廣場在內的商業設施總樓面面積為一萬五千五百二十八平方米,屋宇署在一○年二月批准赤柱廣場的翻新及擴建工程圖則,同年九月發出動工紙,當時屋宇署已向領匯表明該署的批准不會豁免領匯履行地契條款的責任。
促發展局檢討審批
至於領匯未經地政總署同意及補地價即擴建赤柱廣場,令廣場總樓面面積超出地契上限,政府只重申已要求領匯提交資料,並正進行研究包括諮詢法律意見,拒透露研究的進展。
李永達炮轟目前屋宇署與地政總署各自為政,變相縱容違規擴建、先斬後奏的情況出現,要求發展局全面檢討現有審批翻新工程的申請,以免再有發展商在未補地價或未經部門批准下偷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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