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光表示尊重市民權利


2011-08-30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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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長李少光表示,政府一向尊重市民表達意見權利,記者採訪自由,但政要訪港,要確保他們安全。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下午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新政府總部大樓及政要訪港期間的保安安排,保安局長李少光和警務處長曾偉雄接受質詢。在開會之前和演者發言期間,議員黃毓民曾高呼指警方可恥口號,被主席涂謹申喝止。

李少光表示,香港是自由開放城市,一向尊重市民表達意見權利,記者採訪自由。警方行動專業,部署適當,是其他地方學習對象。每次有政要來港,都要評估安全,根據過往處理同類行動經驗作部署。

他又稱,明白保安為市民帶來不便,希望市民理解,接待政要時要作出保護和安排,警方在每次行動會總結檢討。

李少光又說,政務司司長及警務處長本周內與傳媒代表溝通,希望平心靜氣討論這次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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