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非法賽車5被告判囚
2010-11-1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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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駕車超速2倍,不是最嚴重,但十分危險。法官亦批評警方截車時使用市民車輛,並不適當。
5名被告分別為張慶華、葉炳貴、李鴻業、黃文就和鄧偉廣,由25至36歲。張慶華報稱貨櫃車司機、鄧偉廣為批發商,其餘被告則是汽車經紀,各人除被控於去年7月13日在觀塘繞道近偉發道危險駕駛外,鄧偉廣另被控襲警。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日凌晨約1時29分,鐵騎警長曾慶達接報得悉有非法賽車活動,他於凌晨2時行經將軍澳寶琳北路時,見到十多輛私家車互相追逐、高速駛向秀茂坪方向,遂響起警號並追截,但至翠林路時已失去眾車蹤影。
曾慶達指使駕駛警車的兩名警員,在觀塘繞道設下路障,以阻截該些私家車,兩警先將警車打斜泊在觀塘繞道西行線的中線上,再向後來的車示意停車,指示3輛的士、1輛私家車和1輛輕型貨車,分別停在3條行車線上。
正當警員打算拿出工具設置路障時,十多輛私家車高速駛至,並衝向停在3條線上的車,造成連環碰撞,部分私家車在碰撞後利用車之間的空隙向前逃走,亦有私家車向後逆線逃走,其中3名被告當場被捕。其他被告分別在案發現場附近和長沙灣批發巿場被捕。
【案件編號﹕DCCC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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