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濠詐騙案明判刑
2010-03-1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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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鈞濠○二年宣稱收購溢億股權,以入股重慶能源項目,但鈞濠實無意投資,只為讓曾氏夫婦獲得鈞濠為交易而發行的3.15億新股。曾氏夫婦為免計劃被揭穿,在鄭啟明與李國祥的建議下,假稱溢億股東以3,200萬元向鈞濠回購溢億股份。該3,200萬元是由美建附屬提供,一天內轉回美建,黃偉光則協助成立海外公司掩飾轉款。
案件編號:DCCC2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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