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跨國旅遊涉黑案判刑


2010-03-16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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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中越跨國旅遊涉黑案」在廣西東興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25名涉案者被判刑 。

其中,首犯黃永就被判有期徒刑18年、罰人民幣215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稱,2007年7月至2008年11月,以黃永就、黃永華兄弟為首的跨國涉黑組織,在中國東興邊境組織偷渡大量遊客到越南芒街市,並在越南對遊客實施搶劫、詐騙,依法應予以嚴懲。

東興市人民法院副院長黃小勇稱,所有犯罪事實發生在國外,已查明證據的案件達44宗,涉案總金額達600餘萬元,已查明的受害遊客91人,來自中國20多個省市。

東興市人民檢察院以東興籍男子黃永就等25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詐騙罪」、「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等5項罪名,向東興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黃永就等人組成的跨國涉黑組織,先安排眾多非法導遊,在東興市汽車站、賓館、東興口岸等哄騙中國遊客偷渡到越南芒街市,並帶遊客到這個組織設在芒街市經營的賓館。

接著,組織成員就假冒遊客的中國老鄉,謊稱自己是越南海關或者緝私工作人員,只要遊客補交關稅,便可送給遊客越南海關扣押的高檔商品,以此騙取遊客高價購買假冒名牌手錶、首飾。

對欺騙不成的遊客,這個組織還勾結越南同夥,對中國遊客敲詐搶劫,在遊客從越南芒街碼頭搭船返回中國時索取數百元「過卡費」。

對反抗的遊客,這個組織常採取恐嚇,甚至持械威脅、毆打等手段,強行搶走遊客財物。

在越南警方的配合下,中國警方查實,黃永就等人組成的跨國涉黑違法犯罪組織在越南共實施搶劫、詐騙、組織他人偷越國境、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的犯罪事實44宗,共搶劫人民幣2.52萬元,詐騙人民幣105萬元,涉案總金額達600餘萬元,組織他人偷越國境125人次。

黃永就、黃永華兄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和16年,並被處以高額罰金,組織內其他成員也被判刑,並被依法追繳違法資金及違法所得。(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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