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嶽拖延放寬酒牌
2010-03-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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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展開諮詢
周一嶽昨在立法會回應飲食界議員張宇人的質詢時指出,部分持酒牌場所屬罪案較多的地方,規定酒牌須由個人持有,可確保出事後必定有人「認頭」,因此在研究應否放寬有關規定時,必須考慮相關的法律責任和社會治安問題,當局希望在今年內完成研究,年底展開諮詢。他又說,酒牌局在過去四年,每年平均收到三百多宗授權他人暫代管理持牌場所的申請,若持牌人因患病或個別情況休假,當局會酌情處理,寬限期為三個月。
張宇人對周一嶽的解釋表示非常失望,批評當局不斷拖延。另一議員劉慧卿炮轟周一嶽不明白何謂方便營商,令商界對政府「有好多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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