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太陽傘賣廣告叫停


2010-03-1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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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管理人員指,交警協管員、勸導員遮風擋雨的專用太陽傘,有未經審批的廣告,將被拆除。

知情人士透露,專用太陽傘由愛心企業免費提供,作為回報,交警方面則許可其在傘面上發布廣告,企業廣告與公益廣告的比例大約為8比2,街頭風吹雨打中的協管員、勸導員們成為主要受益者。

深圳市城管局負責人確認,因為太陽傘涉嫌非法發布戶外廣告,違反了有關規定,因而作出相關處理。

深圳市交警局表示,該贊助模式減少了財政支出,解決了交警實際困難。對於其商業性質,交警局認為,太陽傘是實用工具,其媒體功能是次要的,但作為新型媒體,屬於廣告審批的盲點,承諾會按照城管局要求,責成實施單位向城管局正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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