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佔行人路運署懶理
2010-03-07 15:00
上一則新聞: 沖身室無遮掩易洩春光
運輸署發言人解釋,由於停泊於上址的單車並非棄置車輛,已先後於去年十月、十二月及今年一月張貼通告勸喻物主搬走單車。該署將與其他政府部門合作清除上址報廢單車。
不過,陳偉強對有關回應大為不滿,認為上址巴士站屬公眾地方,運輸署卻對違泊單車束手無策,「建議喺站內設合法單車位又話冇地方,有違泊又唔理!根本冇長遠策略,搞到啲單車亂咁泊,變成無王管!」
討論:
| 分享: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