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傷人亦可被起訴
2010-03-07 15:00
上一則新聞: 布殊「遇襲」 掀掟嘢文化
與立法會議事廳內有立法會議員掟蕉不同,陸偉雄解釋,舉行青年高峰會議的柴灣青年廣場屬公眾地方,在該處作出掟鞋行為,某程度已令會場內人士受到滋擾,跟在公眾地方說粗言穢語一樣,同樣可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他說:「呢條罪簡單講係好容易告到,就算唐英年唔做原告或證人,只要有保安員、警察等目擊者見到都可以。」
由於今次沒有命中台上任何人,陸偉雄認為不能以普通襲擊罪起訴掟鞋者;掟鞋者亦可解釋只是欲掟鞋上台發洩而沒有特定目標,故企圖普通襲擊亦不成立。至於被控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亦可判囚一年。陸偉雄提醒示威者要理性表達意見,掟鞋行徑極之危險,任何人都不應模仿。
討論:
| 分享: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