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頸變堆填區政府懶執法
2010-03-0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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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泥頭填平的池塘位於鹿頸雞谷樹下村旁,面積約二千六百平方米,約有兩個足球場的大小,大部分為私人農地,少數為官地。城規會今年二月初接獲申請,要求准許該處填土及填塘轉為農業用途,填土高度要求增高至三米,較現行法例批准多出一倍,據了解申請人為該土地其中一名地主,有關申請安排於本月十九日討論。文件顯示,該處九十年初曾提申請改作高爾夫球場、會所及公眾康樂設施均遭否決。
規劃署指,去年九月底及十月中分別向地主發出要求停止傾倒及恢復土地原狀通知書,今年一月十九日期滿。
檢控無時間表
昨日所見,原池塘仍被沙泥填滿,僅餘一小片沼澤。池塘外的燈柱更掛上申請准許填塘的通知書,署方張貼的違例發展警告信則不見。有附近村民指,池塘屬「阿公地」,聽聞打算建新屋。
規劃署承認派員視察後,有關地主未有遵照通知書規定,當局將根據既定程序檢控違規者,但未有提供時間表。該署又強調,就算有關業主已就違例發展提交規劃申請,亦不會因此暫緩檢控。
縱容走法律罅
長春社及世界自然基金會均反對該宗改變土地用途申請。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李兆文指,鄉郊及具高生態價值地點,近年愈來愈多非法傾倒,但當局執法緩慢,每每「先通告,(業主)唔做,再警告執法」,以致不少業主「走法律罅」,藉司法覆核或申請更改土地用途拖延恢復原狀,以往如河上鄉及大埔山寮就是一例。他建議直接檢舉增加阻嚇性,長遠將土地更改為保育區。
基金會高級環境保護主任梁士倫批評申請者「先破壞後發展」做法,促請城規會慎重考慮。鹿頸是本港錄得第二最多品種蜻蜓出沒的地點,池塘與雞谷樹下村之間的一條河,則被視為具生態價值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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