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曾煒麟夫婦涉案
2010-03-0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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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被告李大鵬(溢億的當時代表),法官昨日正式判他無罪獲釋放,李氏隨即申索訟費,法官將此事宜押後到三月三十一日處理。放大圖片
李大鵬判無罪獲釋
案中,控方指鈞濠○二年宣稱為入股重慶能源項目,決定收購溢億有限公司75%股權,以此與內地組成合資企業。控方指鈞濠根本無意投資,計劃只為讓曾氏夫婦獲得鈞濠為交易而發行的3.15億股新股。
港交所在批准鈞濠發新股後,仍不斷就交易向鈞濠查詢。曾煒麟夫婦為免計劃被揭穿,在案中第四、五被告(美建董事鄭啟明與李國祥)的建議下,假稱溢億股東以3,200萬元向鈞濠回購溢億股份。實際上,該3,200萬元由美建附屬提供,並輾轉地轉回美建,而第六被告黃偉光(美建前非執董)則協助成立海外公司掩飾轉款。
法官早前已裁定曾煒麟夫婦各兩項串謀詐騙罪成。
案件編號:DCCC2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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