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罰僱主縱容拖欠強積金
2010-03-0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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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十五名工友連同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代表昨到高等法院請願,不滿法庭未重罰重犯的僱主,罰款遠不及拖欠的供款總額,促請當局訂立判刑指引及加重對違例僱主的懲罰,嚴重者更需即時判處監禁。工會組織幹事胡穗珊表示,飲食業是拖欠強積金供款的重災區,不少個案只針對公司而非相關董事作出檢控,令僱主可逃避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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