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子獨留家墮樓父被控虐兒
2010-03-0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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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歲被告陳港業,被控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在深水埗南昌街一唐樓的四樓單位,虐待其兩歲十個月大兒子。裁判官得悉被告不認罪後問其辯解理由,並指:「獨留個仔喺屋企已經唔啱,唔通你(被告)唔知個仔自己一個?還是安排咗乜姐嚟照顧?」辯方則回應會爭議法律觀點,裁判官再指:「案情無得點打,法律上都未必有得打。」
與外籍妻子分居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與外籍妻子因關係不好而分居,但無正式離婚,妻子間中會帶兒子回被告家讓他照顧。事發當日,早上十一時許,妻子將兒子帶到被告家後離開,被告至下午三時半出外找妻子,並將熟睡兒子獨留在家,更將床邊無窗花的窗打開以「通風」。
同日下午五時多,有途人發現男嬰血流披面,躺在住所一樓平台,遂報警將其送院,而被告與妻子則在五分鐘後返家被捕,查問下被告承認犯案。而男嬰送院後發現身上多處骨折,右眼亦凹陷,經治療後已於今年一月康復出院,但仍然需要定期覆診。
案件編號:KTCC115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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