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主人車外放狗
2010-03-0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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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廿三歲被告雷爾頓,於去年十二月四日,在達勒姆(Durham)一條小路邊以時速八公里行駛,邊透過車窗用狗帶牽着其獵犬散步。當地傳媒報道指,雷爾頓當時被警方警告後把愛犬放回車中,並獲准離開。但五日後,警方上門拘捕雷爾頓。
罰$1500及扣分
雷爾頓本周一於庭上承認不適當控制車輛罪名,被判罰約一千五百港元及扣分。由於已被扣滿分,雷爾頓須停牌半年。其代表律師則表示,雷爾頓已明白其行為愚蠢,及基於懶惰緣故才做出這樣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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