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利諾工程未通知古蹟辦
2010-03-04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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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會議上吳靄儀議員提問瑪利諾修院學校於2008年被列為法定古蹟。校園內曾有一棵樹齡超過70年的異葉南洋杉樹(鬼樹),其一半根部在去年一次校內渠務工程中被挖斷。早前校方以安全為由移除該棵樹。她問及政府是否知悉有關工程。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校方並未有按「一般許可證」的要求,在渠務工程施工前,先行向古蹟辦執行秘書提交工程細則等資料及取得古蹟辦執行秘書發出的可動工書面通知,以及在其後通知古蹟辦執行秘書動工日期及預計完工日期。古蹟辦已要求校方就事件提供詳細資料,以便作出跟進。
她指出,校方於2008年12月移除古蹟範圍內共18棵樹木(包括2棵羊蹄甲、1棵鳳凰木、7棵桉樹、4棵木麻黃、1棵朴樹、2棵黃槐和1棵大花紫薇)。校方未有根據適用於移除樹木的許可證的規定,事先向古蹟辦執行秘書提交移除樹木的工程細則,及動工日期和預計完工日期。古蹟辦已要求學校就事件提供詳細資料,以便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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