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假鏹魔棄保只罰$9000
2010-03-0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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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八歲被告李鴻昌,報稱在律師行任職文員,控罪指他在獲法庭批准保釋外出後,於去年六月十日未有依時返回法院應訊,其後才於油麻地被警方截獲拘捕。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發現審訊表沒自己名字而精神受困,才一走了之。惟裁判官指解釋荒謬,指他任律師行文員多年,清楚法庭程序,但見其認罪才罰款了事。
案件編號:ESCC225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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