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政府牙醫借貸認罪罰$5000
2010-03-0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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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近百封求情信
被告李國培(四十八歲),昨日承認於二○○九年四月七日,身為衞生署的署理高級牙醫,未獲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下,向馬孝宗索取利益,即一筆三萬港元的貸款。
辯方昨向法庭呈交近百封求情信,均是與他共事的牙醫、護士等撰寫,全都讚揚被告的為人及工作態度,又要求法庭輕判被告,使他能夠繼續工作。
法庭判刑時指被告理財不善,今次更利用職權向同事借貸,惟考慮到有關被告的報告正面,判他罰款了事,但要被告向馬孝宗賠償三萬元借貸,另加一千元的指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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