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煒麟詐騙案宣讀裁決
2010-03-0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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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涉及鈞濠在○二年宣稱入股重慶能源項目的交易,控方指鈞濠根本無意注資涉案項目,整個計劃的目的是讓曾煒麟和郭慧玟獲取鈞濠為交易而發行的3.15億股新股。
案中被告為曾煒麟(鈞濠前主席)、曾妻郭慧玟(鈞濠前執行董事)、李大鵬(溢億有限公司代表)、鄭啟明(美建集團(00335)執行董事)、李國祥(美建執行董事)及黃偉光(美建前非執行董事)。
案件編號:DCCC2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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