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拍樓宇修例爭持不下
2010-03-02 15:00
上一則新聞: 議員漏報高鐵利益立會跟進
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袁民忠表示,與律政司研究後同意引入調解機制,稍後將制訂適合的機制及執行細節,但相信未能於本月十七日小組表決前公布細則。多名議員歡迎做法,認為需先在修訂加入調解細則才作表決。
有議員認為,當局本月將完成巡查全港五十年樓齡以上的樓宇,建議收窄強制拍售樓宇的範圍,加入考慮地區條件,若區內有較多有即時危險樓宇,應優先列入考慮,又要求將樓齡、維修狀況列為考慮是否強制拍賣的條件。多個團體及小業主昨在立法會外抗議,要求當局撤回方案。
討論:
| 分享: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