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漢淋妻鏹水判囚十年


2010-03-02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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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上腎衰竭病漢因不滿妻子要離開他,趁妻子熟睡時向其臉及頭淋潑通渠水,令其容貌盡毀。病漢被判囚10年。

被告曾卓奇(48歲)在高院承認於去年5月10日凌晨在其深水?黥I昌?h寓所,向32歲妻子曹建林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法官判刑時指出,向他人淋潑腐蝕性液體以毀人容貌的行為最令人憎惡,因為會對事主造成永不磨滅的傷痕,從此不能過正常人的生活。

被告與妻子結婚14年,育有現年13歲女兒,事主2006年由內地來港。案情透露,被告於04年因腎病不能工作,由事主獨力賺錢養家。去年4月底妻子提出分手,至案發前一晚,被告質問妻子是否跟男子約會,妻子否認,但堅持因為感情有變,且疲於養家要求離婚,當晚兩人分房而睡。至案發日凌晨,被告突然打開房門向妻子面部淋通渠水,又按?她雙手阻止她往清洗。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乃要妻子的臉「無咁靚」。

【案件編號﹕HCCC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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